第934章:何至于此?-《席卷天下》
第(1/3)页
要是翻阅史书会发现一点,夏、商、周(春秋、战国)秦、汉从来都不排斥接纳异国异族的女性,漫长的历史长河里面与异族通婚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。
诸夏这边的男性并不排斥异族女,却是极度排斥将本族的女性外嫁,不但是男性排斥,连带女性也是拒绝。
男性的拒绝自然是处于尊严,以及对本民族的自豪感,认为将本族女性嫁给异族会是一件耻辱的事情。
女性排斥或许会和尊严、自豪感扯上一点关系,但更多的是无法接受异族的一些习俗,生活习惯是一方面,另一方面是异族有丈夫死了,丈夫的兄弟接收妻妾,或是丈夫的子嗣接收女性长辈为妾,等等很多在汉人看来根本无法接受的事情。
草原上的胡虏以及南方的一些蛮族,大多是有父死子承(或兄弟)的习俗,汉人觉得那是违背纲常伦理,可他们却觉得自己是在当好人做好事。
挺简单的一件事情,胡虏和蛮族会觉得是在做好事,是因为女性在丈夫死了之后失去依靠难以生存,将死了丈夫的女性接纳过来就会承担养活的责任。
奇怪就怪在一点,自己的长辈难道不应该奉养?还承担起暖床的责任?这个会扯到人口增涨的那一方面。
不同的社会结构和习俗,造就了不同民族的思想观念,都是在以本民族的观念去看待异族的所作所为,并不能简单地以对错区分。
刘彦作为汉人的天子,思想观念自然是要以汉人所能接受为基准,才不去管胡虏或蛮人是因为什么才干了何等的事情。
理所当然的,刘彦要继续发扬远古就流传下来的规矩,排斥本族女性外嫁,对接纳一组女性进行提倡。这种事情本来也是天子的责任,一切只因为天子就是族长,族人认为对的就应该是对的。
换成另外一个角度,身为皇帝的刘彦不止是是要从行为上进行提倡,还需要用制度来让那美好的观念成为有律法支持和制约的框架。
接纳异族女要从刘彦本身做起,他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去做,上古到至今也就一个司马氏没有断掉了远古流传的传承,要不之前的“御天下者”哪怕是接纳异族女哪怕不会去睡,基本的政治作秀还是有的。
司马氏没接纳异族女不是不想,是压根没哪个附合身份的异族愿意将女人送给司马氏。
“这个叫海伦娜的大秦女人风评很奇怪。”崔婉手里拿的正是收集过来的情报:“大秦人对她不吝于赞赏,却是语言多有模糊。其他国家的人,他们认为这个大秦人是一个不洁的女人。”
女人啊,只要有“不洁”的风评,就表示人们觉得她的私生活方面肯定很是糜烂。
这个世界总是会因为性别而有不同的看法,男性私生活糜烂可以解读为风流,认为这个风流的家伙没什么不好的;但要是女性的话,反正不会有什么正面的评价。
会有区别的道理非常简单,男性掌握着社会的绝大多数资源,权柄则是由男性来进行掌握,三妻四妾的事情也早就深入人心并成为规则。
哪天要是资源和权柄被女性掌握在手里,也许事情就该是反着来?
远古时期的母性社会不提,自国家产生以来是三妻四妾的男性,见过有三夫四面首的女性吗?
其实还真有!像是西汉,众多帝姬谁缺面首了?可也就是帝姬能这样,其余女性谁敢这样。
绝对的少数就成为不了普罗大众接受的社会规则,整体而言男性有一个以上的女人对于世界来说是正确,女人拥有一个以上的男人则是错误。这个就是规则,不止男性觉得理所当然,除极个别之外的女性也没觉得有什么错。
现在不是两宋(含以后),社会对女性的限制还没有那么夸张,同时女性在很多权益上面与男性没有太大的区别(排除一妻多夫)。
最直接的体现就是,一个家庭的财产是丈夫和妻子共有,不但丈夫可以休妻,妻子也能提出和离。除非是官府依照律法判定某个男性(女性)需要承担错误,要不离婚的话不存在什么净身出户。
对于汉人来说,娶一个不是处女的女性,并不是不可接受的事情,就是名声不能太烂!
“异邦流传不洁的名声……”崔婉用着谨慎的表情看着刘彦,犹豫着说道:“陛下……是不是他们诋毁呢?”
第(1/3)页